全院师生:
根据粤教策函[2010]107号《转发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曾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“五五”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,决定于11月16日至12月4日,组织全院师生参加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“五五”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主办单位
国家司法部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、全国普法办公室
二、 承办、协办单位
承办单位:司法部法制宣传司、法制日报社
协办单位:
人民网(www.people.com.cn)
新华网(www.xinhuanet.com)
中国人大网(www.npc.gov.cn)
中国网络电视台(www.cntv.cn)
中国普法网(www.legalinfo.gov.cn)
参与活动的网站:普法网站、新闻网站、政府网站、门户网站等百家网站。
三、 活动时间
2010年11月16日开始,12月4日结束
四、 活动安排
9月下旬至12月4日为网上答题竞赛时间,竞赛具体规则在各主要网站上公布;竞赛结束后,根据网上答题情况,通过公证抽奖等方式,确定、公布获奖个人名单和优秀组织奖名单。主办单位将给获奖者颁发资金、获奖证书等。
学院办公室
学生处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