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机关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3〕28号)精神,学校决定2014年1月1日(星期三)放假1天。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学校办公室
教务处
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
各二级学院、机关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3〕28号)精神,学校决定2014年1月1日(星期三)放假1天。放假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学校办公室
教务处
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